|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字[2001]70号)和中共张家口市委、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市直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发[2002]5号),设置张家口市农业局为市政府负责全市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在农业方面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参与制定本市有关农业方面的法规、规定和措施。
(二)负责全市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长远发展战略以及措施的制定和组织落实;研究提出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等农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
(三)负责对全市粮油、经济作物(含水果)生产发展进行宏观管理;研究落实农作物生产发展重大技术措施;指导救灾备荒工作;惧、整理、发布有关农业信息。
(四)负责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针政策;指导全市农业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发展规划。
(五)负责制定落实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及其措施;组织指导全市农业科研、技术推广、技术改造项目的编制、论证、申报、落实和管理;负责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系统职称评定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主管产业产品、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检测、鉴定和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市内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七)负责种子、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有关肥料产品的登记工作;负责农作物新品种的审定工作。
(八)负责全市农业机械化和农业机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
(九)负责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劳资、保险、职称工作;指导社会团体为农业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事业单位的考核、奖惩工作。
(十)负责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农业方面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以及有关农业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二)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对口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业局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务、文秘、信息、信访、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保卫和后勤工作。
(二)人事劳资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劳资、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局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聘工作及技术工人等级考试的评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考核、奖惩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负责全局财政收支计划的编制;执行预算内、外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及报表;负责局系统财务检查和审计工作;负责农业系统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四)粮油作物科
制定全市粮油生产中、长期规划的编制,拟定全市粮油生产计划,并负责指导、检查、落实;研究提出粮油作物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研究了解市场,总结典型经验,指导全市种植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布局;提出关于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性政策措施;负责农田基本建设规划及种植业项目的编报、管理和检查落实;掌握全市农业生产进度,搜集、整理和发布农情信息,指导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组织化肥、农药、种子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登记;组织种子及其资源的品种审定和进出口审查;起草植物检疫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农业植物内检工作。
(五)经济作物科
负责经济作物发展规划的编制及年度生产计划的制定和落实;研究提出经济作物生产发展的路子和重大技术措施;研究提出经济作物产品的结构调整、质量改进、效益提高以及加工、贮藏、流通方面的政策和措施;收集、分析和发布经济作物产品的产销动态;组织、参与经济作物品种审定;负责占用耕地的水果生产规划、结构调整及相关产业化情况的汇总。
(六)科技教育科(挂总农艺师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市农村及农民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管理、协调、检查、总结;负责全市农业科技推广计划的制定、下达及列入省市科委农业重点科技项目的管理、论证、验收及科技成果的组织申报;组织农技人员对有关农业案件进行技术鉴定;负责列入省级农技电波入户示范县、部级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工程示范县的组织管理、验收、总结;负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监督、检查、管理及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农民体协工作;负责绿色食品的申报管理。
(七)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农机化发展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全市主要农机作业项目的组织和落实,安排我市新的农机作业项目的引进和推广,对国家及省有关农机化发展项目的实施进行督导检查;负责全市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农机化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农机化信息工作;负责协调农机站、所的总体工作。
(八)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科
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加强土地承包合同规范化管理及合同纠纷仲裁工作;负责农村财务与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农村财务公开规范化管理;搞好集体资产的管理,控制乡、村不良债务的发生;负责农业产业化工作;参与省级和市级种植业重点龙头企业考核、认定、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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